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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通過沒有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時
因行進方向不同
必然存在交通沖突點
如果有一方爭道搶行
極容易引發交通事故
2021年12月1日,李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HM1***的輕型貨車,沿濟寧市兗州區永安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大禹路路口時,與順大禹路由南向北朱某駕駛車牌號為魯HL6***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交通事故,致兩車損壞,輕型貨車駕駛人李某某及乘車人王某某不同程度受傷。
經交通事故處理民警勘查認定:當事人李某某負主要責任;當事人朱某負次要責任。
在設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
我們都知道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
如果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
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
我們該怎樣通過呢?
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
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
時刻牢記一看二慢三通過
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
來源:山東交警